新闻资讯

中国最高法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涉惩治直播“货不对板”等

  中新社北京6月16日电(记者 张素)“618”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,货不对板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6日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,中国最高直播涉惩治直播“货不对板”等内容。法发费民眼镜摄像头多少钱一套

  此次发布的布网“侯某与张某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”明确,经营者在直播营销中作出高于法定标准的络消例涉赔偿承诺,应依约履行。事典案情显示,型案张某某系某网络店铺的惩治经营者。在某次直播营销中,货不对板该店铺的中国最高直播主播人员将黄檀木类的黑酸枝木(系大叶紫檀)制作的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材质制作,并承诺“保真”“假一赔十”。法发费民侯某观看该直播后购买手串1件,布网支付价款1000元(人民币,络消例涉眼镜摄像头多少钱一套下同)。事典侯某收到手串后发现不是型案小叶紫檀材质,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张某某赔偿十倍价款。

  审理法院认为,张某某交付给侯某的手串不符合约定,而木质首饰的原材料对其价值具有重要影响。“假一赔十”的承诺虽高于法定赔偿标准,但张某某应当履行,最终判决其赔偿侯某10000元。

  最高法表示,直播营销中,消费者对商品的了解和判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播介绍的内容。当商品品质与承诺不符时,应予赔偿。虽然经营者作出的承诺高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三倍赔偿标准,但该承诺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,经营者应依约履行。本案判决有利于制裁消费欺诈行为,通过充分保护个体消费者权利,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。

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。此次发布的“胡某与韩某等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”提出,经营者不合理排除消费者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权利,不应支持。

  最高法指出,对于性质上不宜退货的商品,虽然经营者可以依法与消费者约定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,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。本案有助于保障消费者退货的法定权利,让消费者“敢消费”“愿消费”“放心消费”。

  此次发布的案例还聚焦网络消费新领域、新问题,树立正确导向。在“马某与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”中,人民法院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动为用户勾选同意隐私政策、收集与其提供服务内容无关的用户信息,应承担侵权责任。(完)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国内新闻

  • 鼎和保险数字化转型成果斩获两项荣誉
  • 六年首现季度逆差发三大信号
  • 长幼杏林分园:探健康教学新法 寻快乐成长妙招——师徒结对观摩活动
  • 汉阴:三个聚焦助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
  • 河南睢县:夏荷绽放入画来
  • 中东局势持续紧张致国际油价大幅攀升
  • 【焕新·铂金】包河苏宁百货5月珠宝节焕新启幕
  • 国际原油创新高 金价报收1407.1美元
  • 相约安徽·向春而行|一城春色半城花,庐阳惊艳了春天!
  • 长幼教育集团总园:师傅带教 共同成长——师徒结对师傅展示观摩活动
  • 税总明确民间投资获33项税收优惠
  • 县档案史志馆迅速传达学习县委十六届十四次全会暨 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
  • 商务部:上周大蒜价格上涨两成多
  •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为企业量身定制汇率避险产品
  • 汉阴着力提升城市“颜值”
  • “投”“顾”“研” 三位一体齐发力 中信银行基金业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
  • 汉阴县公产中心召开2025年重点工作会
  • 【全国防灾减灾日】防范暴雨有办法,一键收藏这份避险清单丨安全贴心话
  • 路警联动齐抓共管  重拳治超共护平安
  • 潮人速进!“粤潮品”直播间5月12日开麦!
  • 关键词: